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提出8项共30条指导意见。

其中,在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方面,《意见》指出,要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在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方面,《意见》指出,要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除此之外,《意见》还指出了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以及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多条指导意见,为促进我国包括汽车在内的各个产业实现绿色化转型,指出了明确的方向。(翁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