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到,5 月 24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紫竹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固定、限定经销商销售金毓婷和毓婷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 2020 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 2% 的罚款,共计 1264.36 万元人民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5 年至 2021 年期间,当事人与交易相对人在全国范围内 (除港澳台地区,下同) 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以下简称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以下简称限定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当事人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价格行为致使经销商之间价格趋同,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减损了消费者从市场竞争中获利的机会,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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