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证和报到证

1、报到证是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2、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

派遣证在毕业生毕业后将放入毕业生本人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派遣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毕业生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毕业生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没工作,那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本人自行保管。

“报到证”是由派遣证演化而来。在以前大学毕业后,国家分配派遣工作,因此称之为派遣证。但是现在早已不实行分配制度,因此演化成为派遣证。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3、若就业后派遣证的处理原则如下: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遣证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遣证派到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回生源地择业的,派遣证将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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