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跨市调动难度较大,主要基于几个条件: 1、当地的教育系统同意为教师调动提供工作岗位。 2、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调动教师的人事关系。 3、当地的编制主管部门同意为接收调动教师的工作单位增加一个编制名额。

教师跨市调动应注意的事项:

1、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