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Direct Financing)是“间接融资”的对称。这是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直接融资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的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商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直接借贷凭证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直接融资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直接融资能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直接融资之所以发展迅猛,成为金融市场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就在于它所具有的优点很明显:

①能够把资金供需双方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资金的快速融通,直接融资有利于多种信用形式的发展,促进投资尽快实现。

②把资金供需双方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既使投资者更加关心筹资者的资金使用状况,又使筹资者增加了压力和约束力,两方面的合力促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直接融资的缺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于贷款者(资金供应者)来说,直接融资的风险比间接融资大。因为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直接融资不排除发行证券的部门有经营亏损和破产倒闭的可能,而这种风险只能由贷款的一方独自承担。

②直接融资得以发生,必须以交易双方在资金借贷的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均有一致的要求为前提条件,而这一条件不是总能得到满足,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资金的融通。

③在金融市场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金融证券的流动性较弱,变现能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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